来源: 作者: 时间:2015年03月11日 访问次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我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附件1),经研究,现开展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开项目的范围:截止到2015年3月之前的在研科研项目 二、填报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登录校信息门户系统-->业务系统-->科研管理-->计划项目(合作项目)-->项目一览-->“编辑”-->经费公开,填写完毕后保存、提交); (二)计财处人员审核经费使用信息,对信息填报有误的,将退还给负责人修改; (三)审计处负责抽查;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经费使用情况,数据统计至2015年2月28日止; 四、时间安排 (一)3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录入经费使用信息; (二)3月30日后,财务处对经费使用信息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关注审核情况,以便及时修改; (三)科技处对审核无误的项目经费使用信息陆续公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此次经费公开工作,项目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情况将按照各类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中的预算科目设置进行填写。各项目负责人要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的准确真实,可登陆财务系统,参考“个人项目资金流量表”的统计金额进行填报。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对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按照《办法》规定限制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同时采取相关措施,限制经费使用。 (三)项目负责人在填报信息的同时,请对项目组成员、成果信息进行核对,如信息有误,请将正确信息发送至kjc@cjlu.edu.cn; 科技处确认后进行修改; 联系人:纵向:韩亮 86836061 黄宇 86835739 于江平 86836096 人文社科:高建丽 86836061 横向:唐乔 86835739 韩珊 87676169 计财处:杜孙杰 86836050
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2015年3月11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科研经费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正式稿)
上一篇: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育才工程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科技处、社科处关于做好杭州市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