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15年05月25日 访问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5年度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申报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做好2015年度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质检科函〔2015〕4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智能、网络、绿色为特征的新兴质检技术研发; 2.支撑“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国家质量基础(NQI)技术研究; 3.支撑质检事业重点改革任务或地方政府优先发展领域的技术研发; 4.来源于一线执法把关实际需求、能够推广应用并有效提升一线执法把关有关效能的技术研发。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实行限额推荐; 2.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项目,35岁以下青年人员主持申报项目比例不低于总申报数的25%; 3.项目经费全部自筹,请提供出资单位的财务证明材料和经费测算编制说明,其额度满足项目研究支出需求(注:学校经费不能作为自筹经费来源); 4.项目内容应具有明确的目标和技术及成果考核指标; 5.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必须以与申报内容相关的横向在研(经费已到位)项目作为依托,并要求能于2016年12月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交验收; 6.项目若获批复,需完成验收后才可作为职称评审的相关佐证材料,每年可分别于3、6、9月向科技处提交验收申请计划。 三、材料报送 1.请有意申报的科研人员于5月12日前将建议书(附件1)纸制版和自筹经费证明(附件2)各1份上交学院; 2.学院应根据申报条件对各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排序后(附件3)一并上交科技处; 3.科技处将于5月18日前完成初评确定上报名额,并组织上报项目进行网络填报。 联系电话:86835739
科学技术处2015年5月5日
附件:1.建议书
2.自筹经费证明格式
3..项目建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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